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主要包括:①公民的合法收入(工资、奖金、存款的利息,合法经营的收入、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②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个人所有的自住房、出租房、营业用房)。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住宅前后自种的林木以及在自留地、自留山上所种的林木,自己饲养的牛、马、骡、驴、羊等)。④公民的文物、图 书资料(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个人购置的汽车、拖拉机、农用飞机、 农机具、生产加工机具等大、中、小型 各类生产工具,以及城乡个体经营者 和华侨、港澳同胞、外国人在我国内地 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稿酬等)。⑦公民其他的合法财产(债权、有价证券、公民个人承包应得的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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