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这里所指的 “死亡”,包括医学认定和人民法院宣告的死亡。因此,无论是被继承人病危、病重、出国或失踪不满一定期限, 均不构成继承条件的开始。此外,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人活在世上,其个人合法拥有的一切财产皆为财产不是遗产。所以,儿女们若在父母还在世时就迫不急待争夺所谓“遗产”,就叫强行“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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