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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如何进行索赔?
寿险是一种无形商品,尤其是保障型的险种,客户很难从中看到直接的经济利益,保险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只能从理赔中得到充分反映,理赔自然也就成为寿险服务中客户关心的焦点和寿险公司工作的重点。然而,很多客户对理赔并不太了解,甚至于在发生了保险事故后根本没想到保险这回事。
向公司索赔必须要基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以后,客户应该及时和业务员取得联系或直接通知公司(亲自到公司或通过公布的理赔服务电话)。公司在接到客户或业务员的报告后,就视为已经受理了此项案件。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公司的理赔人员会对案件进行不同的调查取证。
一般说来,寿险索赔可以分为四大类:医疗索赔、伤残索赔、重大疾病索赔和死亡索赔。不同类别的索赔所需要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也各不相同,具体的可以参照保险合同条款上的明确规定。比如医疗索赔大致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以及费用明细表、原始收据)、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保险单原件和最后一次交费收据等,其中意外伤害医疗索赔还需要意外事故证明文件。在备齐所需文件后,公司便可以正式立案,若经过调查核实,证据齐全,责任清楚,公司就会及时作出给付决定。如果证据不够充分,则需要补齐后才能结案作出最后决定。结案后,理赔人员会及时通知客户该案的结果。
客户如果在一家公司拥有多张保险单或在不同公司拥有保险单,则可以同时进行索赔。当然,对于医疗险来说,无论怎样进行赔付,其赔付总金额都悄能超过实际上所花费的医疗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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