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险种名称:
优生优育保险(个人险)
保险责任:
一、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流产、早产造成孕妇死亡,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二、产妇在分娩住院期间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死亡,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三、在产妇分娩住院期间,婴儿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死亡,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四、婴儿在出生时发现有先天性畸形者,给付保险金额全数或部分保险金额,具体给付标准详见先天性畸形给付标准表,若有多种畸形者,最高累计给付不得超过保险金额全数。
除外责任:
一、产妇因自杀、溺婴或其他故意行为致使其本人或婴儿死亡。 二、产妇在入院分娩前因非流产、早产原因致死。
适用范围:
凡持有准生证、身体健康的孕妇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向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如医院确诊为不宜生育者,则不予承保)。
公司简介 | 媒体报道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北京南山松电子商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 nss@jk123.com 经营性网站备案注册号:20100000001070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京海工商广字第0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