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财政局该出
赵某是成都市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赵某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留有后遗症。1992年工作去医院作了矫治手术。赵某患其他疾病懂得医疗费用一直由单位按公费医疗的有关规定报销。但是这次单位以国家没有关于“小儿麻痹矫治手术”的报销的规定而拒绝报销医疗费用。
分析:卫生部、财政部1991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费用公费医疗报销问题的通知》:“近年来,各地公费医疗待遇的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施行矫治手术的费用报销问题反映较多。我们意见,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系以恢复功能和劳动能力为目的的手术,属于医疗保险范畴。因此,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施行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所做的检查、治疗处置、药品及手术费用,属于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其报销办法按当地公费医疗制度的规定办理。”
处理:根据国家《关于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费用公费医疗报销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范某施行小儿麻痹后遗症手术所做的检查、治疗处置、药品及手术费用,只要是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的,单位都应该根据成都市的公费医疗报销办法如实予以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