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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利亚德事件
(1981年,美国)
希利亚德与A公司缔结保险契约时,指定妻子密尔德.琼期为受益人。在1978年到1981年间,两人居住在一起,但1981年春天,希利亚德与妻子分手,搬至父亲家中。之后不久,希利亚德本想变更受益人,但基于其它因素并未办理手续。
后来希利亚德被人发现中弹而死,死亡时间研判在1981年6月17日午6点至18凌晨两点之间,而密尔德雷从17凌晨两点一直工作至深夜,但是好两个儿子(一个17岁,一个18岁)则在家中。希利亚德死后第二天,检查官搜索密尔德雷德的家中,发现地毯最近刚洗过,被单也是如此,接着又验出床及地毯沾有血渍,车子地毯.行李厢都有刷洗的痕迹。除此以外,又发现希亚德的尸体上有数处擦伤。
尽管如此,密尔德雷德并未被起诉。但是为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密尔德雷德向法庭提起控诉。陪审团判定原告(密尔德雷德)不论是故意杀害希利亚德,抑或是过失杀害,都无权向保险公司请求理赔,保险公司胜诉。原告不服又上诉,主张法院既未以杀害希利亚德为由提起公诉,保险公司没有理由不理赔。而上诉法院裁判原告虽未被问以杀人罪,不是法令上的杀害者,但陪审团既已裁定原告不论是蓄意或过失杀人,根据美国不成文法规定,均不能取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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